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5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并结合我司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4 月 4 日(星期五)至 4 月 6 日(星期日)放假 公休,共 3 天。4 月 7 日(星期一)正常上班。
二、各部门自行妥善安排好放假前工作,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三、节日期间,大家要注意安全。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、注意 行车安全。严禁酒后驾车、疲劳驾车、超速超载开车行为。
四、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,妥善处理并按规 定第一时间上报,确保节日安全。